2、志办各科室职能介绍。
①鉴史编辑科
负责编纂《佳木斯年鉴》、《佳木斯地方简史》和各类专业史书、志情资料等;负责市志、年鉴和有关史料刊物的印刷、出版、宣传和发行工作。
②市志编辑科
负责研究地方志学术理论,收集修志信息;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深化编修地方志工作思路,提出市志编修工作的意见;负责编纂《佳木斯市志》,设计志书篇目,收集整理资料,撰写并修改文稿,做好校对工作。
③市志指导科
负责提出全市编史修志工作意见,并抓好落实催办工作;检查指导全市的修志用志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树立推广典型,推动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开展;审查、修改并把关各县(市)和市直单位形成的志书和史料刊物文稿,指导印刷发行工作;负责市志、年鉴和有关史料刊物的发行订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