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办简介
 
 
 
 

  

   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始建于1982年6月,当时名称为佳木斯市史志办公室。1986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分工,机构分设为市委党史委(今市委党史研究室)和市志办。2001年,在机构改革中,市志办并入市档案局,对内是一个党组,对外仍挂市志办牌子,其机构、人员及业务工作基本变动不大。现市志办人员编制13人、实有在职7人。设市志办主任1人(兼任市档案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内设3个科室:市志指导科、市志鉴史科、市志编辑科。市志办的主要工作职能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属单位编修地方志、编撰《佳木斯年鉴》、《佳木斯简史》,指导基层用志工作,开展修志、用志调查研究,完成省、市交办各项工作。
  

  
 
 

2、志办各科室职能介绍。

①鉴史编辑科

负责编纂《佳木斯年鉴》、《佳木斯地方简史》和各类专业史书、志情资料等;负责市志、年鉴和有关史料刊物的印刷、出版、宣传和发行工作。

②市志编辑科

负责研究地方志学术理论,收集修志信息;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深化编修地方志工作思路,提出市志编修工作的意见;负责编纂《佳木斯市志》,设计志书篇目,收集整理资料,撰写并修改文稿,做好校对工作。

③市志指导科

负责提出全市编史修志工作意见,并抓好落实催办工作;检查指导全市的修志用志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树立推广典型,推动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开展;审查、修改并把关各县(市)和市直单位形成的志书和史料刊物文稿,指导印刷发行工作;负责市志、年鉴和有关史料刊物的发行订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