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志规划

 
 


根据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工作实际,安排部署搞好第二届修志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明确工作任务,搞好第二届修志的各项工作。根据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遵循原则、主攻方向和省志办的具体部署,进一步规划续志、修志工作。一是调整续志修志断限。按照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志委发[2004]3号文件《关于调整第二届全省三级志书断限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将市志、续志断限由原1990年至2000年调整为1990至2005年;县(市)志续志断限由原1986年至2000年调整为1986年至2005年;区级修志断限由建区起始至2005年。同时,提倡有条件的部门、行业、企业进行续志和修志,第一届修志已编纂的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的续志上限衔接上部志的下限,下限至2005年;未编纂志书的部门、行业的修志上限从部门、行业的建立发源起始,下限至2005年。二是加快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度。对比全省第二届修志推进情况,我市工作进度已经滞后。为加快步伐,迎头赶上,按照省志办关于全省第二届修志送审稿在2006年底前完成的要求,我市对各级志稿完成时间调整如下:市志于2006年底完成,为市志录编资料任务的于2006年3月底完成;县(市)志于2006年6月底完成;区志于2006年9月底完成,以便为市志办纂稿和市编委会审稿留出一定时间,争取按时完成全市第二轮修志的全部工作任务。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的完成时间均由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自行决定。三是保证第二届修志工作质量。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和精品意识,建 立完善修志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将质量把关贯穿于修志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落实好主编责任制度、三级评审制度,审查验收制度,对涉及军事、外事、民族、宗教及国家机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严格履行机要、保密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不得出现任何疏漏。确保全市编纂的每一部志书都符合上级规定的质量要求,争取多出高质量、高品位的精品佳作。四是落实“一纳入、五到位”。要求各县(市)区重点检查“一纳入、五到位”的落实情况,地方领导一定要把修志作为“官职”“官责”摆正位置,纳入日程,真抓实干,抓出成效;“一纳入、五到位”落的不实的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抓好落实,为第二轮修志工作顺利开展铺设道路。要求市直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领导,为第二届修志提供有力保障;对修志不够重视或工作不够得力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扭转滞后局面,确保全市第二轮修志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用志工作,搞好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把用志作为修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搞好用志工作,以修志来保证用志,以用志来促进修志,充分利用已编纂出版的各种史志书籍和搜集的各种史料、资料、编写一些具有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的简明读本或资料书籍,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全局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群众服务。利用史志书籍和历史资料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向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优良传统作风教育,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教育。全市地方志工作者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健小康”、实施“富民兴佳”新战略来开展用志工作,充分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向外界广泛宣传推介佳木斯地区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城市建设、冰雪文化和人文景观,为营造扩大开放的招商引资环境,促进全市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有益贡献。

三、统筹协调运作,搞好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抓住《黑龙江省年鉴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出台的机遇,进一步开展年鉴工作,把编纂年鉴作为积累修志资料,为当代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资料、信息服务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年鉴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从市场经济的实际需要出发,不断扩大年鉴编纂领域和范围。在搞好《佳木斯年鉴》的同时,提倡各县(市)区及有条件的部门、行业编纂年鉴。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定为一年、二年或三年一鉴,通过编纂年鉴,及时记载和反映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发展变化,工作成效和建树业绩等方面情况,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近期崭新的参考资料和信息服务。

四、加快步伐,搞好龙志网联网工作。按照省志办关于力争在今年底前实现中国龙志网省内三级联网的要求,抓紧启动与龙志网站的联网工作。市志办正在争取落实联网,县(市)区要优先解决关键设备,力争先联网,后完善。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可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联网,以便统一储备信息资源。通过联网进一步扩大各级修志工作沟通交流范围,增强信息储存量和发布量,更好地发挥网络的地情资料库作用和多媒体传媒作用,为地方志工作开辟广阔的空间,促进全市第二届修志工作的健康、持续深入发展。